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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源、违规收费…洛阳这些“黑中介” 将被

作者: 时间:2019-09-08 09:20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或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自即日起,我市启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将被严处。

  昨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部门和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召开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政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开展,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依法接受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根据检查、督导、处理情况,建立相关企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取缔“黑中介”。

  市民如果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可拨打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电话63216306、63216356进行举报。

  整治内容主要有七项

  1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2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3利用垄断房源等手段,单方面强制上涨租金

  4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5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6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网签备案

  7其他突出问题。其中,暴力手段驱逐租客,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强制上涨租金等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取缔“黑中介”(洛阳晚报记者 李冰 通讯员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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