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警方开展“云剑”行动 主动投案可减轻处罚
作者:admin
时间:2019-12-01 10:55
近日,我市警方“云剑”行动再添战果,因寻衅滋事被孟津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投案。《通告》明确,在逃人员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近日,我市警方“云剑”行动再添战果,因寻衅滋事被孟津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投案。
从今年6月开始,我市警方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云剑”行动,遏制电信、“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上升势头,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我市警方把打击电信作为重中之重,重拳打击“套路贷”犯罪,以重点地区源头整治为重点,强化破案攻坚,对在逃的目标逃犯逐人建立工作专班,制订追逃方案,统筹利用传统侦查措施和科技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合成研判手段,全力开展追逃工作。
从11月开始,我市警方“云剑”行动转入第二阶段,重点进行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采用“脚板+科技”的工作方法,深入摸排线索,不断强化对在逃人员家人、亲属、朋友的政策宣讲;同时,广泛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简称《通告》),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扩大线索的来源渠道,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行为。《通告》明确,在逃人员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统计,自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开始以来,已有27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向洛阳警方投案自首。(洛阳晚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裴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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