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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

作者:admin 时间:2019-07-29 08: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人投资”)与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莎制衣”)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路人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5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桑莎制衣。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9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同路人投资的通知,上述同路人投资与桑莎制衣协议转让公司2,520万股股份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9年7月9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6%;桑莎制衣持有公司股份2,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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