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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12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将可跨省办理

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5 01:51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韩沛)开具户籍类证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这些群众经常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望实现“跨省通办”,让群众少跑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多地联办、一机通办四种模式,在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方案》明确,全区将在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等配套制度,逐步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和地域范围,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全区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提供“跨省通办”咨询、收发件等线下服务。

  根据《方案》中列出的《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全区重点推进120项任务,其中包括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生育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群众和企业需要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都可以通过“跨省通办”获得简化。

  据悉,2020年9月起,广西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河池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等12个市分别与广东佛山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江门市、清远市、云浮市,贵州省黔西南州、黔南州,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永州市等11个市开展“跨省通办”合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有效优化和规范“跨省通办”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全程网办”。

  拓展“异地代收”。今年3月底前,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异地收件、属地办理”模式,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跨省通办”窗口直接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业务属地部门办理。今年底前,进一步建立“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模式,“跨省通办”窗口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再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办理,由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办理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优化“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推进自助终端“一机通办”。鼓励各级各部门利用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开展“跨省通办”,将简单高频事项纳入智能自助终端,为基层提供“7×24小时一站式”“跨省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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