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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守护好一江碧水”新闻发布会

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9 17:20

  4月23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守护好一江碧水”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我省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相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厅长邓立佳,全国政协、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出席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记习总“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以“一江一湖四水”作为主战场,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有效提升了全省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厅长邓立佳先生,副厅长潘碧灵先生来介绍我省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的相关情况,并且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坐拥“一湖四水”,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我省97.6%以上的面积都属于长江流域,湘资沅澧四水通过洞庭湖汇入长江,在维护长江中下游生态平衡和江湖关系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习总对湖南的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关心,寄予了殷切希望。2018年4月25日,习总在长江岳阳段考察时,看到江豚鱼跃、麋鹿嬉戏,十分高兴,勉励我省要“守护好一江碧水”;2020年9月,习总再次考察调研湖南,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将推动长江保护修复、“守护好一江碧水”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保持战略定力,纵深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我省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相关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长江保护修复。省委许达哲履新后首次调研就前往长江湖南段和环洞庭湖三市,组织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亲自部署和连续四年发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伟明省长高度重视长江保护修复和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听取报告,亲自研究部署、督察督办;相关省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巡河巡湖,一线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成立高规格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组织领导机构,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将其纳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落实河湖长制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建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全覆盖;将长江保护修复有关重点工作纳入市州党委政府巡视、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措施范畴,加大监督检查和奖惩力度,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明确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省20.23%的省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明确规定长江干流和湘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推动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切实强化源头预防和管控。加快推动五大重点工矿区转型升级,株洲清水塘261家、湘潭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业已全部退出。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加快推动发展20个工业新兴产业链,环保产业年产值年均增长约15%。加大绿色创建力度,11个县(市、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县(市、区)被评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是坚持强弱项补短板,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八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长江保护修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下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重点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深入推进了重点断面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断面整治专项整治。纳入重点整治的8个水质超标或不稳定断面中,7个断面已经达到或优于III类,大通湖水质由劣五类改善到IV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长江湖南段及湘江干流4497个入河排口排查、点位解析等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溯源工作。定期开展重点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推进重点排口规范化整治。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的11家企业中,8家完成整治(另外3家长期停产)。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144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均配套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排查的17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184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81个。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乡镇“千吨万人”排查的676个问题中,673个完成整治,其他3个按序时进度推进。推进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国家交办的99个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国家交办的91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是坚持攻坚克难,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把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夏季攻势”任务清单,一月一调度、强力抓落实。组织拍摄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推动从点上到面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针对中央层面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14位省领导分片督办14个市州的高位推动整改机制,采取定期调度通报、现场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强力推进。按照“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的目标,针对21类问题,明确了具体销号依据和行业标准,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项任务完成整改70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33项;2018年、2019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交办的37个问题整改销号33个,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采砂、东安高岩水库饮用水水源锑超标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统筹督企督政,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指导市州制定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出台禁止环保执法和督察“一刀切”措施。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督察专员分片巡查的日常督察及报告制度,建设督察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肃处理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我省长江保护修复取得积极成效,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108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60个“水十条”考核断面优良率达到93.3%,比2017年增加5个百分点;345个省考断面优良率达到95.9%,比2017年提高2.3个百分点;永州、邵阳市进入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成效突出。从2017年开始,连续4年发起“夏季攻势”,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向各市州交办任务,推动地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动完成长江岸线建设项目清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3800余项涉水任务,加快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治理短板,“夏季攻势”成为我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特色品牌。三是湘江保护和治理效果明显。坚持久久为功,将湘江保护和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2013年开始,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累计退出1200余家涉重企业。2020年,湘江干流39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镉、汞、砷、铅和六价铬等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比2012年平均下降58%以上。四是洞庭湖总磷浓度不断下降。先后实施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十大重点领域和九区综合整治,湖体总磷浓度由2017年的0.073毫克/升持续下降为2020年的0.06毫克/升(下降17.8%)。五是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有效加强。在全国率先出台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30条意见,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为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深入实施《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动形成大生态环保能力,提升大生态环保水平。六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人心。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根本变化,各级各有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保护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实践。

  水情是湖南省最大的省情,涉及方方面面,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通过不断努力,我省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省将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坚决推动“三高四新”战略,锚定“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目标,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快解决长江岸线治污治岸治渔、重点工矿区遗留污染治理、洞庭湖总磷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为打造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立起湖南新担当、作出湖南新贡献、彰显湖南新作为。

  湖南日报记者: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请问我省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项目审批关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潘碧灵:谢谢湖南日报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把项目审批关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环境分区管控。2018年以来,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思路,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应用;“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纳入新修订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市相继发布“三线一单”管控意见和准入清单。突出问题导向,重点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资源有效利用等方面,构建我省“1+4+14+860”清单体系。全省共划定860个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分级“量身制定”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三线一单”将成为我省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态结构的优化布局将产生促进作用。

  二是强化规划环评引领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以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引导发展,全面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和约束,确保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要求落实规划环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我省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入园建设,园区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空间直接影响地方工业经济发展质量。截止去年7月底,全省144个产业园区已实现首轮规划环评“全覆盖”。为促进园区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工作,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助推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台账,组建服务专班,加强调度,高效审批。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把建设项目环境制约问题解决在前端;加大环评审批事项下放力度,目前,我省95%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在市、县级开展。制定环评审批程序及实施细则,将技术评估纳入环评审批流程,持续精简审批环节,分类细化流程,优化审批时序,将审批时限压缩一半,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加强“互联网+审批”建设,优化环评审批网上政务平台系统,以大数据服务经济发展,快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出台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对告知承诺制实施的区域、行业再次拓展,相关园区环评审批速度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严格企业落实持证排污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推进排污口清理整治,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全省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86389家,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全省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融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

  湖南经视记者: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一直备受关注,请问我省在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潘碧灵:谢谢湖南经视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十分重要,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洞庭湖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湖泊,被称为“长江之肾”,对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2016年以来,标准更高、措施更严、力度更大,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顶层设计。2016-2017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2018-2020年,全面推动实施十大重点领域和九区综合治理,并将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作为“夏季攻势”的重要内容,拉条挂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纵深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抓绿色发展。以生态经济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转型。严格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环境准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完成30余家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推动岳阳市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是抓污染治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污染整治。截至2020年底,湖区3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作,263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8个县(市、区)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按要求安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74万亩精养池塘改造任务,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四是抓生态修复。高标准推进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洞庭湖湿地实行最严格保护,清理自然保护区杨树30.65万亩,修复湿地面积66.88万亩。

  五是抓支撑保障。完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总磷来源解析与对策研究。实施流域生态补偿,省财政安排专项整治财政奖补约32亿元。

  通过努力,洞庭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根据监测,2020年,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持续下降为0.06毫克/升,比2015年下降46.4%;湿地面积达到935.5万亩,保护率达76%以上;越冬水鸟超过28.8万只,同比增加16.6%,创下10年之最。同时,一些“老大难”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如大通湖退出劣五类水体,80%以上的水域恢复水草,“水下荒漠”变成了“水下森林”;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东风湖黑臭水体问题,在2020年也已消除黑臭。整治成效得到各方面的认可,用湖区老百姓的话来说:“现在的洞庭湖,水清了、鱼多了、草绿了、江豚也见得多了”。

  但目前也面临较多问题和困难,如湖体总磷要达到0.05毫克/升的难度巨大,部分内湖、哑河水质不容乐观,湖区污染负荷偏重,江湖关系失衡等,还要持续攻坚克难。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实施方案》,将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思路和“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要求,以“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方式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尤其是突出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整治这个关键,以持续改善洞庭湖水生态环境质量。

  湖南电台记者:2020年,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达到99.4%,比2012年增加11.3个百分点,尤其在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请问这些成绩的取得,我省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邓立佳:谢谢这位记者提问。正如刚才记者朋友提到我省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得到明显提高,改善幅度较大。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省始终坚持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高规格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任务、民生工程,久久用功、绵绵用力,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一把手”推动,“一盘棋”谋划,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真抓实干奖励、生态环保督察等范围,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联防联治,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实现“一江碧水”同治。

  二是狠抓源头管控。明确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全面推动涉重企业清洁生产,抓好五大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湘江流域株洲清水塘工业区261家工业企业、湘潭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业和娄底锡矿山90多家锑冶炼企业全部关闭退出,郴州三十六湾彻底整治矿区非法选厂,衡阳水口山加快区域有色产业整体改造升级,实现湘江流域工业城市和工矿企业凤凰涅槃、华丽转身。另外,多方推动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处理,其中娄底锡矿山地区累计处理含重金属废渣5200余万吨。

  三是突出污染整治。全面完善湘江流域监测网络,严格落实执法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下大力推动湘江流域涉铊专项整治,全面排查192家涉铊工业企业,严控重金属物料跨省转移。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调查排查企业9000余家,整治涉危问题1100余个。扎实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140座重点尾矿库已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同时,全面组织实施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湘江流域和洞庭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4大类工程,推动综合治理。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用法治力量保护“一江碧水”,颁布实施《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大力推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定期发布环境不合格企业“黑名单”,建立生态环境与公检法部门联动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五是推动问题整改。统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国执法检查等交办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拉条挂账、挂图作战,从2017年开始,连续四年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快解决了湘江流域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艰苦努力,湘江保护和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湖南省将围绕“优化、巩固、提升、拓展”的工作目标和科学、精准和依法治污的要求,持续深化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确保早日实现“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美好愿景,把湘江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的“莱茵河”!

  各位记者朋友,2018年4月25日,习总在视察湖南时作出了“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到今年4月25日正好是三周年,我省围绕“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和长江保护修复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希望各媒体以本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宣传报道,为做好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本文由云天信息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