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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

作者:admin 时间:2019-10-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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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的全国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中国新闻奖共设四大类,29个评选项目,其中报纸、通讯社设消息、言论、通讯、系列报道、新闻摄影、报纸版面、新闻漫画和报纸副刊8项,广播、电视设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报道、新闻性节目编排和新闻现场直播各5项。中国新闻奖采取无计名投票评选。每届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别情况下还设个别荣誉奖、特别奖。

  2016年11月2日,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揭晓。来自全国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的256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3件,一等奖40件(含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85件,三等奖128件

  中国新闻奖创办于1990年,是中国记协主办的全国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也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国性新闻奖。开展这项评奖活动的目的在于检阅我国新闻工作的年度实绩,推动新闻改革,促进新闻作品质量的提高,促进新闻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每年评选一次。经党中央和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通讯社均可自愿参评。

  2004年,中国国际新闻奖纳入中国新闻奖系列,在中国新闻奖定评前,举行国际新闻奖复评暨年赛。

  2018年11月8日,中央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议并讲话,强调新闻战线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工作

  闻奖评选工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展示全国新闻工作者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新闻业绩的重要平台;是深化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弘扬职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全国新闻界坚持三贴近要求,促进新闻宣传创新,提高引导水平,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激励机制。

  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单位设立、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和经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发表的新闻论文可分别经中央新闻单位、各省记协与、政协、总政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参加评选,并于中国记协网、新华网上公示所有参评作品。从1991年起办,每年一届。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3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在2013年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另报1位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线。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线。本项目不含系列访谈。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本项目主创人员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位责任编辑。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4)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和新闻理论为研究主体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5)国际传播奖项:中国新闻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的新闻作品,以及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体裁不超出中国新闻奖其他28个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主创人员署名按体裁参照上述28个项目申报。

  1.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

  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1.消息要求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

  2.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多角度,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有新意、有特色,色彩清新明快。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幽默感强,艺术性强。

  8.报纸副刊作品要反映现实生活,引导社会热点,时代感强,思想性强,角度新颖,格调高雅,内容充实,文字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文字、声音、画面生动感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选题重要,信息量大,交互性强,图文音像并茂,编排制作精良,有比较固定的位置,社会影响较大。

  17.在全部获奖名额中,报纸通讯社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广播、电视、网络、论文超长作品每类不得超过1个。

  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国新闻界建设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中国记协向一等奖和新闻名专栏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评选范围内的全国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奖项评选标准的作品参评。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记协国内部、解放军总部宣传部、中国产业报协会和各省(区、市、兵团)记协是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均须按评选通知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截稿日期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

  (3)领导班子根据公示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作品,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一并推荐给报送单位。

  科技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的参评作品向中国记协国内部推荐;

  (2)对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并在本地区、本系统新闻网站完整公示推荐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虚假、失实等情况,相关材料有篡改、伪造等违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网上评议意见要提交初评委员会作参考。

  (4)对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参评作品后,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报送材料,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5)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新闻论文等13个评选项目的参评作品,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按当届评选通知规定数额上报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同等条件下,要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对内与对外宣传作品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纸、广播、电视作品等情况。

  (6)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版面;报纸副刊;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网页设计、新闻访谈;新闻专栏等15个评选项目,经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和省级报送单位初评后,报各专业项目初评(复评)委员会。

  各初评(复评)委员会由中国记协国内部单独或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共同组织,按规定数额评选出参评作品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为了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允许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公示作品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或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报送单位或评选办公室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及时转给刊播该作品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认真按规定的标准、程序认真审核,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范围。

  全国、全国政协、中央综治委、科技部、人口计生委、团中央、中国残联可在有关推荐单位公示本单位推荐作品之前,将推荐作品报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收到后立即通过报送单位转到刊播该作品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收到全国等七部门推荐的作品后,要认真、充分地考虑他们的意见,并按照本办法评选标准纳入到本单位推荐范围。推荐单位公示期结束(电子邮件按发送时间,纸质邮件按寄出之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作品的第一编辑(即作品的第一位编辑);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专栏,网络专题的作者、编辑署所推荐代表作作者和第一编辑姓名;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署名集体。推荐和报送时不得变更,否则将对相关单位、人员按虚报、篡改论处。

  (一)评选委员会负责长江韬奋奖和中国新闻奖两项评选,每届评委人数不超过90名,由中国记协聘任并报经中宣部批准,任期一届。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评委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有采编作品参评者不得担任当届评委。

  1.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解放军总部宣传部和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产业报协会、韬奋基金会有关负责人(16人左右);

  2.新闻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除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27人左右);

  1.评选办公室对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除受理举报外,评议意见要提交评委会作参考。

  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4/5方可评选。评委将分为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淘汰筛选参评作品,评选出各评选项目一、二、三等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评选汇报后,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一、二等奖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三等奖实行等额评选。一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出现并列时,须经全体评委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评选细则由评奖办公室根据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3.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将随评选结果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和中华新闻报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评选委员会委托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决定。

  1.如发现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或经评选获得中国新闻奖的作品有报道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禁止推荐单位在下一年度参评;对该作品的作者、编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五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2.凡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对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的作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吃请、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3.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委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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